重要提示

合格投资者承诺书

谨遵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之规定,本人已知晓本产品为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的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本人特此承诺,本人是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满足下列标准之一的合格投资者:

1、
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机构;
2、
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本人承诺本人投资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本人承诺如实填写投资者风险评估问卷,如实承诺资产及收入情况,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在投资过程中,如果因存在欺诈、隐瞒、遗漏、误导性陈述或其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陈述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人:通过在线点击确认的方式签署

提示及声明

1、
本产品系独立第三方(以下简称“第三方”)作为发行人、管理人(或类似身份)设立、发行或管理的金 融产品,由该第三方作为相关交易文件的当事方签 署各项所需的交易文件。
2、
顺丰金融平台受第三方委托,为本产品提供信息发 布及其他居间服务,顺丰金融平台并非本产品的当 事方,不对本产品的投资本金或收益状况做任何明 示或暗示的承诺或保证。顺丰金融平台不因提供居 间服务而承担任何与产品交易相关的义务。投资人 因最终购买本产品或参与本产品交易而产生纠纷 的,应依据产品交易文件向相关当事方主张权利, 顺丰金融平台可提供必要协助,但不因此产生任何 赔偿或补偿义务。
3、
投资人通过顺丰金融平台咨询本产品,即授权顺丰 金融平台为投资人提供服务之目的,在合理范围内 使用投资人信息,可以将必要的投资人信息提供给 第三方及其授权或合作的其他为本产品交易提供服 务的主体。同时,顺丰金融平台不对第三方可能对 投资人信息所进行的处理行为承担任何责任,前述 处理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采集、分析、披露等。

提示方:深圳市顺恒融丰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顺恒融丰投资有限公司:

本人已经认真阅读理解并接受《提示及声明》的全部内容,理解本产品的所有风险,愿意依法承担认购本产品可能带来的财产损失和法律责任。本人明确知悉本产品的投资风险,顺丰金融平台不应对本产品的投资本金或收益状况做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承诺或保证。

投资人:在线点击确认的方式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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