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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保障

  • 给付原因 给付标准
  • 等待期(30日)后,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无等待期)在定点医院就诊。 详情
  • 保险保障项目 给付金额上限
  • 住院医疗保险金 20万/年
  • 1.床位费、膳食费、治疗费、检查检验费、手术费、护理费、救护车使用费 20万/年
  • 2. 药品费 10万/年

注:

* 在每一保单年度内,我们仅对被保险人住院180日内发生的上述各项费用承担保险责任。

* 被保险人因腺样体肥大、疝气、扁桃腺的疾病或女性生殖器官的疾病住院治疗的,等待期为90日。

* 您可通过我们的服务电话和网站查询定点医院的相关信息,定点医院中的特需医疗、外宾医疗、干部病房不在保险合同保障范围。

特殊门诊医疗保障

  • 给付原因 给付标准
  • 等待期(30日)后,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无等待期)进行门诊肾透析、门诊恶性肿瘤电疗、化疗或放疗。 详情
  • 保险保障项目 给付金额上限
  • 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8万/年

注:

* 被保险人因腺样体肥大、疝气、扁桃腺的疾病或女性生殖器官的疾病特殊门诊治疗的,等待期为90日。

* 本产品接受的投保年龄为18周岁至65周岁。但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后、80周岁前(含80周岁),如在上一个保险期间届满60日内提出重新投保申请、且经我们审核符合承保条件的,我们仍然同意承保。

* 若保险期间届满时,本主险产品已停止销售,我们不再接受投保申请,但会向您提供投保其他保险产品的合理建议。

  • 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