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肿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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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付原因及标准
给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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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期(90日)后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首次发生恶性肿瘤,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被保险人初次确诊日后生存满5年及以上,再次确诊恶性肿瘤,再按基本保险金额赔付第二次;若第二次确诊日后生存满5年及以上,第三次确诊恶性肿瘤,再按基本保额赔付第三次,合同终止。
<%=commonView.formatNum(obj.mainProduct.insuranceFee)%>
注:
1、第二次及第三次确诊的恶性肿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与前一次恶性肿瘤无关的新发恶性肿瘤;(2)前一次恶性肿瘤复发、转移;(3)前一次恶性肿瘤仍持续存在。
2、若被保险人参加指定的运动记录平台活动,且在前两个保单年度内至少有600天每天运动步数不少于10000步,从第3个保单年度开始,按照110%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
身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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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付原因及标准
给付金额
<% if(!plan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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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身故按照主险基本保额给付。
<%=commonView.formatNum(obj.mainProduct.insuranceFee)%>
<%}%>
<% if(plan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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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遭受意外伤害后,于180日内身故按主险、附加意外13的基本保险金额之和给付。
<%=commonView.formatNum((obj.mainProduct.insuranceFee + commonView.getInsuranceFee("551",obj.addiPlanInfo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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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时发生意外伤害后,于180日内身故按主险基本保额的1倍与附加意外13基本保额的2倍之和给付。
<%=commonView.formatNum((obj.mainProduct.insuranceFee + commonView.getInsuranceFee("551",obj.addiPlanInfoList)*2))%>
<%}%>
注:
1、以上假定被保险人身故前未发生恶性肿瘤,若发生恶性肿瘤,主险的身故金减少为0。
2、若被保险人参加指定的运动记录平台活动,且在前两个保单年度内至少有600天每天运动步数不少于10000步,从第三个保单年度开始,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身故,但此前未发生恶性肿瘤,主险的身故金按照其基本保险金额的110%的给付。
<% if(plan551){%>
3、若身故前已给付过意外伤残保险金,则按附加意外13(551)的基本保险金额减去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
<% if(plan564){%>
海外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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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付原因及标准
给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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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期(90日)后,被保险人确诊罹患恶性肿瘤,并经我们授权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安排在除中国大陆以外的全球其他区域的医疗机构进行恶性肿瘤治疗,我们按条款约定承担在此期间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经我们授权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安排在除中国大陆以外的全球其他区域接受恶性肿瘤治疗,并住院3日以上(含),回到中国大陆后继续治疗的,我们按条款约定承担被保险人的相关药品费用,大陆地区药品费用年限额为人民币30万元。
年限额600万/累计限额1200万
注:
1、海外医疗费用保险金和大陆地区药品费保险金具体内容详见平安尊享海外医疗保险条款。
2、针对大陆地区药品费用,如被保险人已从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保险公司等其他第三方机构取得对该药品费补偿的,我们仅对剩余部分进行赔付。
3、您投保的平安尊享海外医疗保险产品中,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安寿险”)授权为被保险人提供海外医疗服务安排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为平安健康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寿险保留调整第三方服务供应商的权利,若授权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发生变更,我们将及时通知您。
4、向经我们授权的第三方供应商申请海外直结服务,由其指定并安排在除中国大陆以外的全球其他区域的医疗机构进行恶性肿瘤治疗发生的费用,我们承担给付海外医疗费用保险金的责任。
<%}%>
<% if(plan551){%>
意外伤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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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付原因及标准
给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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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于180日内发生《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按附加意外13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相应的给付比例(限额10%-100%)给付。
<%=commonView.formatNum(commonView.getInsuranceFee("551", obj.addiPlanInfoList)*0.1)%>-<%=commonView.formatNum(commonView.getInsuranceFee("551", obj.addiPlanInfo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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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时发生意外伤残的,额外再给付附加意外13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相应的给付比例。
<%=commonView.formatNum(commonView.getInsuranceFee("551", obj.addiPlanInfoList)*0.1)%>-<%=commonView.formatNum(commonView.getInsuranceFee("551", obj.addiPlanInfoList))%>
<%}%>
保费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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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付原因及标准
给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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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期(90日)后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主险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可以免交自条款约定确诊日起保险期间内主险合同剩余的各期保险费。
<%=commonView.formatNum(obj.mainProduct.yearPremIum)%>
<% if(commonView.isAddiPlanExist("1124", obj.addiPlanInfo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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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发生如下情形,可以免交豁免险保险期间内剩余的各期期交保险费。
身故或因意外伤害导致全残;
等待期(30日)后,因疾病导致全残。
<%=commonView.formatNum(commonView.getInsuranceFee("1124", obj.addiPlanInfoList))%>
<%}%>
<% if(commonView.isAddiPlanExist("1184", obj.addiPlanInfo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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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发生如下情形,可以免交豁免险保险期间内剩余的各期期交保险费。
身故、因意外伤害导致全残或因意外伤害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
等待期(30日)后,因疾病导致全残;
等待期(90日)后,因疾病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
<%=commonView.formatNum(commonView.getInsuranceFee("1184", obj.addiPlanInfoLi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