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客户须知,请您仔细阅读:


1、自您成功申请后,本公司将在保险合同约定的生存保险金到期日后的下一个转账给付日转账给付所有的生存保险金及已产生的利息(转账授权日之前的应领未领生存金产生的利息)。


2、账户所有人须以本人真实姓名开立结算账户,并自愿授权本公司使用授权账户用于各期生存保险金转账给付。


3、转账领取、自动抵交保费、累积生息三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变更后原领取方式自动失效。


4、如保单发生生存受益人更换、受益人数增减、受益比例或顺序变更、受益人资料变更,且变更的内容足以影响本公司确定生存保险金给付对象时,本公司将终止原方式,待生存受益人重新确定。


5、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投保人或受益人应及时通知本公司停止支付生存保险金,且本公司有权追回已给付的被保险人身故后到期的生存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