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健康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健康360购买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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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授权

  • 本人(即账户所有人,下同)授权平安健康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健康互联”)之关联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平安人寿”)及其委托的收款银行从结算账户中划扣健康360所需交付的首期和后续各期费用,并承诺该结算账户以本人真实姓名开立;本人同意该结算账户中所扣缴费用优先于其他用途的支付。

  • 账户所有人姓名

  • 账户为

  • 开户银行

  • 账号

  • 查看转账授权其他说明内容

    1. 在首期健康360的服务费采用转账支付的方式下,账户所有人应该在购买意向书申请日后至保险合同成立前将足额费用存至该结算账户中,平安人寿将在上述期限内扣除首期服务费,因账户内余额不足或其他非平安人寿原因导致转账不成功,账户所有人应重新办理转账支付手续,未及时支付服务费将导致当次服务申请失败。当账户所有人撤销/拒绝/延期投保,平安人寿将所有预收保险费无息退还账户所有人时,相应预收的健康360的服务费也将无息退还账户所有人。

    2.在续期健康360的服务费采用转账支付的方式下,账户所有人应在服务费应交日前将足额服务费存至该结算账户中,平安人寿将在应交日后60天内(若遇节假日顺延)扣除当期服务费。因账户内余额不足或其他非平安人寿原因导致转账不成功而引起的责任,概由账户所有人承担。如在应交日前未将服务费存入账户,账户所有人应在保险合同约定的宽限期内通过其他方式交纳健康360的服务费。

    3.在服务有效期内,保全办理保单续期交费账号/客户资料信息变更时,新的交费账号/客户资料信息同步授权用于代扣健康360的服务费用以及提供更优质服务和产品。

    4.本授权书为账户所有人对平安人寿及其委托的收款银行从账户所有人账号中扣款的授权证明,不作为收取现金的凭据。

健康360服务事项

  • 服务种类 服务期间 交费年期 年交费用 服务对象
  • 健康管理服务 1年 1年
  • 年交服务费合计

  • 一年期健康360自动申请续约

  • 首期服务交费方式

    银行转账

  • 续期服务交费方式

    银行转账

健康360服务效力说明

  • 1.本说明指平安健康互联为客户提供健康360之效力规则;
  • 2.本说明所称“重疾核心服务”,指健康360中的专家门诊挂号、国内重疾住院/手术安排、国内二次诊疗及转诊服务、海外二次诊疗、海外重疾住院/手术安排;
  • 3.本说明所称“重疾”,仅限指定的80种重大疾病和10种少儿特定重疾,详细疾病目录请见【金管家APP-健康-健康360】;
  • 4.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平安健康互联对健康360的服务拥有合理解释权及修改权,修改内容经客户同意后,于下一个服务期开始之日生效。
  • 平安人寿之附加重疾险的状态

    健康360(首期) 健康360(续期)
  • 犹豫期退保

    全额退费
  • 等待期出险

    首期健康360的服务继续有效;如客户申请退费,按照本说明的第3条“退保”规则执行。 不予提供续期服务
  • 退保 1.客户申请健康360退费
    退费规则:健康360的服务剩余期为180日(含)以上的,按年交费的50%退还,健康360的服务剩余期为180日以下的,按年交费用的30%退还。
    2.客户不申请健康360退费:
    当期健康360的服务继续有效
    不予提供续期服务
  • 有效

    客户单独申请健康360退费
    1.客户使用过任一重疾核心服务项目的,当年不予退费;
    2.客户未使用过重疾核心服务项目的,按照本说明的第3条“退保”规则执行。
  • 不缴费失效

    当期健康360的服务终止
  • 重疾险理赔后效力终止

    当期健康360的服务继续有效 重疾正常理赔完成后免费提供3年服务
  • 缴费期满且重疾有效

    当期健康360的服务继续有效 客户年龄≤65周岁均可继续购买健康360的服务
  • 缓交失效、超贷失效

    当期健康360的服务继续有效 若保单仍处于失效状态,则不予提供续期服务
  • 复效 足额补交健康360的费用
    1.服务期间与附加重疾险保单期间保持一致;
    2.复效费用=日均服务费*当前保险年度附加重疾险剩余日数
    若保单有效,且客户在65岁之前足额续交健康360的服务费,则可享受续期服务
    宽限期内 当期健康360的服务继续有效
    附加重疾险减额缴清 当期健康360的服务继续有效
    附加重疾险豁免
  • 缴费频次变更为非年交

    可继续享受健康360的服务,但不支持缴费频次变更

购买申请人、使用申请人声明和授权

1.本人已知晓:本购买意向书书中,使用申请人即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保险投保书》中的被保险人,购买申请人即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保险投保书》中的投保人。

2.本人已知晓:平安健康互联为本人提供的健康360的服务内容包含诊断、治疗及康复阶段的协助服务,本人对所购买产品内容已理解并同意遵守。健康360的服务期限为一年。如本人选择自动申请续费且经过平安健康互联审核同意,服务继续有效;如平安健康互联审核后不同意续费,则服务终止。如本人决定终止服务,应于一年期服务期满日前申请终止服务手续。

3.本购买意向书书中转账账户所有人,开户银行和账号均真实有效,特授权平安人寿及其委托的收款银行从该账户中划扣本购买意向书书中所需交纳的首期和后续各期费用。

4.本人已知晓:健康360的服务生效时间与附加重疾险保单生效时间保持一致。

5.本人授权平安集团,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将本人提供给平安集团的信息、享受平安集团服务产生的信息(包括本购买意向书书签署之前提供和产生的信息)以及平安集团根据本条约定查询、收集的信息,用于平安集团及其因服务必要委托的合作伙伴为本人提供服务、推荐产品、开展市场调查与信息数据分析。本人授权平安集团,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基于为本人提供更优质服务和产品的目的,向平安集团因服务必要开展合作的伙伴提供、查询、收集本人的信息。为确保本人信息的安全,平安集团及其合作伙伴对上述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并采取各种措施保证信息安全。本条款自本购买意向书书签署时生效,具有独立法律效力,不受购买意向书书成立与否及效力状态变化的影响。本条所称“平安集团”是指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以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作为其单一最大股东的公司。如您不同意上述授权条款的部分或全部,可〔致电客服热线(95511)〕取消或变更授权。本人同意以手机短信方式,接收服务内容、扣款、续费提醒通知等函件。

6.本人已知晓:平安健康互联提供的诊断、治疗及康复阶段的协助服务仅为建议,进一步治疗需至线下医院就诊;平安健康互联不保证诊疗结果,亦无需承担任何医疗责任。

7.本人已知晓:二次诊疗意见仅为第三方专家意见,供用户参考,不作为决定性诊疗结果及就医依据。因此导致的任何纠纷、责任等概与平安健康互联无涉。

8.本人已知晓:在专家门诊挂号、国内二次诊疗及转诊、国内重疾住院/手术安排、海外重疾住院/手术安排的服务中,平安健康互联仅提供协助联络、资源安排服务,就医过程中的门诊挂号、检查、诊断、治疗及药物等费用均由用户另行向医院支付,与平安健康互联无涉。

9.本人已知晓:健康360中对于“重疾”的判断及平安健康互联启动健康360的服务标准不作为平安人寿重疾险理赔的依据。

10.本人已知晓:本购买意向书书不得作为收取现金的凭证。

11.本人已知晓:健康360的服务由平安健康互联提供和管理,平安人寿为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不承担该服务的实现和管理责任。

12.本购买意向书书由3页组成,全部内容均在本人完全认可后生成。本购买意向书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