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mmonView = wrapView.bodyView.CommonView; %>

身故保障

  • 给付原因及标准
<% if(commonView.isAddiPlanExist("855", obj.addiPlanInfoList)){%>

重大疾病保障

  • 给付原因及标准
  • 等待期(90日)后,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为“重大疾病”,按照附加智悦重疾17基本保险金额(<%=commonView.formatNum(commonView.getInsuranceFee("855", obj.addiPlanInfoList))%>)和主险合同保单账户价值的105%两者的较大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注:重大疾病指被保险人初次发生符合“重大疾病释义”定义的疾病,或初次接受符合“重大疾病释义”定义的手术。详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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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

  • 给付原因及标准 给付金额
  • 被保险人在约定领取年龄仍生存,于每年保单周年日领取年金。 <%=obj.yearPayPercent %>%*主险合同所交保险费

注:

* 在被保险人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后且主险合同生效已满5年,被保险人仍生存,自约定的领取年龄保单周年日开始,按照约定的年金领取比例乘以主险合同所交保险费给付年金。每个保单年度领取的年金不得超过所交保险费的20%,且不得超过主险合同保单账户价值。在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可以申请变更年金领取年龄和领取比例。

* 年金领取后,保单账户价值<% if(commonView.isAddiPlanExist("855", obj.addiPlanInfoList)){%>、平安附加智悦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2017)基本保险金额<%}%>以及平安附加智悦人生一年期定期寿险基本保险金额按领取的金额等额减少。

其他利益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