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期限:终身
目标客群:18-60周岁
终身身故保障:身故赔付主险基本保额和账户价值的105%的较大者。
终身重疾保障,种类女性多达30种,男性28种:等待期后初次患合同约定的重疾,按照重疾基本保额和主险账户价值的105%的较大值赔付。主险基本保额、主险账户价值按重大疾病保险金与主险保额的比例相应减少。主险身故保险金按照减少后的主险基本保额及主险账户价值重新确定。
65岁前意外身故、残疾保障:意外身故按照意外保险的基本保额赔付,意外伤残根据残疾程度按比例赔付,交通意外身故或伤残给付2倍保险金。
65岁前意外医疗保障:因意外医疗发生的社保内费用超过100元的部分按条款约定给予相应补偿。
保费豁免:投保人身故或等待期后发生合同约定的全残、重疾,被保险人等待期后发生合同约定的重疾,可免交豁免险保险期间内剩余的各项保费、保障继续有效。
持交有奖:按时交费,累计交满前5、前10及前20年期交保费时,可获得额外奖励。
月度结算,利率保底:保单账户结算最低年利率1.75%,上不封顶。
保额可调:可以灵活选择主附险的保障额度,充分满足个性化需要,真正实现自主选择。
交费、领取灵活:保单账户价值可以灵活领取,交费有困难时可以缓缴。
重要提示:
1、主险为万能保险,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
2、医疗费用补偿原则:以上医疗费用赔付需扣除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补偿。
3、未交满10年期交保险费时,缓交保费会引起基本保险金额削减。
4、以上内容仅供您理解保险条款所用,具体内容详见条款。
5、计划由平安智胜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平安附加智胜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平安附加无忧意外伤害保险(2013)、平安附加无忧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或(B)、平安附加无忧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B,2014)和平安附加无忧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C)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