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在您向同城配配送平台(以下称“本平台”)提交申请注册前,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的,可通过本平台的客服渠道进行询问,客服人员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本平台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一旦您点击“同意”按钮,即表示您已接受了以下所述的条款和条件,同意接受本协议约束。
为了规范用户使用同城配配送平台的各项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特拟定本协议。
一、签约主体
1.1本协议由使用同城配配送平台的用户(以下可称为“您”或“用户”)与深圳市顺丰益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下统称顺丰益众)订立的具备法律效力的协议。
1.2用户申请条件:
(1)须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相应劳动能力;
(2)对网络配送有基础认识、可操作智能手机;
(3)开通本平台指定的网络支付工具账户,以便于通过网络支付工具完成有关的报酬收取、保证金支付等事项;
(4)应通过本平台对其身份的认证;
(5)能满足平台对服务提供方的配送范围及配送时效等订单要求;
(6)为完成配送任务自行配备配送服务所需的必要设备及工具(包括交通工具)。
二、同城配配送平台服务
2.1同城配配送平台为有物品配送需求的用户与有意愿利用闲瑕时间提供有偿服务的用户搭建信息交流的平台并提供技术支持。服务需求发布方与任务领取方通过需求信息、任务声明等内容的确认实现服务合同的订立。平台仅为需求任务发布方与任务领取方之间的交易行为提供平台网络空间、技术服务和支持,并不是交易中的任何一方,所有交易仅存在于需求发布方和任务领取方之间,使用平台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平台无义务介入用户之间的任何纠纷或用户与其他第三方就服务使用方面产生的纠纷,也不会对任何一方承担连带责任。
2.2同城配配送平台提供的服务为:提供用户信息管理、配送信息浏览与查询、配送交易促成与处理、订单查询与管理、代理配送费磋商与谈判、配送费用代收代付、争议调解等互联网信息服务和在线交易处理服务的网络平台。具体以配送平台届时有效的服务内容为准。
三、保证金
3.1您同意在领取任务事项前,通过网络支付工具在您的账户中预存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从而获得一定的信用额度。您可领取任务事项中物品价值金额与您的信用额度有关,具体比例以您实际操作过程中系统显示为准,该信用额度将于您拟接受任务事项时暂时冻结相应金额,具体冻结金额以实际冻结为准,完成该任务事项后被冻结的金额将被解冻。
3.2如您预存的保证金低于您需领取的任务事项中的物品价值金额时,您须提前补足与您领取任务事项物品价值相当的金额,从而获得与物品价值相当的信用额度。否则,您将无法领取超出您信用额度的该项任务。
3.3您知悉并授权本平台可以指令支付机构通过您的网络支付账户完成以上事项。
四、费用结算
4.1代收货款
如您按本协议的约定将代需求发布方所收取货款的,款项需在您完成任务后的次日04:00前(如后期有变化以平台公布为准)通过网络工具支付至同城配平台;或者您在领取任务前,您账户中已经存入的款项足以支付任务货款金额,同城配平台将在您完成任务后在您的该账户中直接扣除任务金额。
4.2配送费(报酬)
在您完成任务并得到需求发布方的确认后,同城配平台将会将您完成任务的配送费(报酬)支付至您的账户,具体的结算金额及周期以平台系统公布的支付时间及金额为准。
4.3发票事项
4.3.1
本平台代需求发布方所收取代收货款的发票,由需求方提供,本平台不提供相应发票。
4.3.2您获取报酬后应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缴纳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所得税),并将相关发票以及完税凭证提供给需求方,或者由本平台或需求方按照相关税法规定比例代为缴纳您所得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所得税)后,并将剩余部分支付至您个人账户。
五、用户行为规范
5.1在使用平台服务过程中,用户承诺遵守以下约定:
(1)在使用平台的服务过程中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规范文件及平台的各项规则的规定和要求,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违反本协议及相关规则。如果违反前述承诺,产生任何法律后果的,用户应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并确保平台免于因此产生任何损失。
(2)不发布国家禁止发布的信息(除非取得合法且足够的许可),不发布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不发布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公序良俗的信息,不发布其它涉嫌违法或违反本协议及各类规则的信息。
(3)不对平台上的任何数据或信息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平台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等任何方式使用,或许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使用,或者为任何第三方使用提供便利,该等责任及于用户与平台服务关系终止后三年。
(4)不使用任何装置、软件或例行程序干预或试图干预平台的正常运作或正在平台上进行的任何活动。用户不得采取任何将导致不合理的庞大数据负载加诸平台网络设备的行动。
(5)不得发表、传送、传播、储存侵害他人商业秘密权等合法权利的内容或包含病毒、木马、定时炸弹等可能对平台服务系统造成伤害或影响其稳定性的内容。
(6)不得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未经许可的数据或进入未经许可的服务器帐号;不得未经允许进入公众计算机网络或者他人计算机系统并删除、修改、增加存储信息;不得未经许可,企图探查、扫描、测试本平台系统或网络的弱点或其它实施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不得企图干涉、破坏本平台系统或手机APP的正常运行。
(7)不得发布任何有损平台商誉的言论。
(8)不得使用或借用本平台名义雇佣人员,也不得将在本平台接受的任务事项转交他人完成。
(9)妥善保管您的平台账户名称和密码,该账户和密码应只限于您本人使用,通过该账户进行的任何操作包括但不限于领取任务事项等,均视为您本人接受,相关责任亦有您本人承担。
5.2 用户理解并同意:
(1)违反上述承诺时,平台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做出相应处理或终止提供服务,且无须征得用户的同意或提前通知用户。
(2)根据相关法令的指定或者平台服务规则的判断,用户的行为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违反本协议和/或规则的条款的,平台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暂扣款项、直接屏蔽、删除侵权信息、降低信用值或直接停止提供服务,直至注销账户。
(3)对于用户在平台上实施的行为,包括未在平台上实施但已经对平台及其用户产生影响的行为,平台有权单方认定该行为的性质及是否构成对本协议和/或规则的违反,并据此采取相应的必要的处理措施。
(4)对于用户涉嫌违反承诺的行为对任意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用户均应当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并应确保平台免于承担因此产生的损失或增加的费用。
六、责任范围与责任限制
6.1用户与配送需求发布方达成配送订单信息以外的线下交易或条件(例如代收货款、附条件配送等)的,用户应当自行保留相应的证据,并在各自责任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任何时候,用户禁止承揽配送下列货物:
(1)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配送的;
(2)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特殊资质或条件配送的。
6.2用户与平台并非劳动、劳务、雇佣关系。用户履行配送服务获取的佣金由配送需求发布方提供。任何时候,用户自平台获取的收益(若有),不应当视为工资、薪金及劳务报酬或类似收入。用户应当自行或委托平台购买商业保险,并自行承担履行配送义务过程中的意外事故或责任事故的责任。
七、保险须知
保险须知 为保障顺丰“同城配”配送员在配送过程中的安全,顺丰“同城配”平台规定,各位配送员需在当日首单取货成功时购买一份《个人综合保障计划》,保费0.5元/天,“此保费由顺丰同城配代缴”。如当天不取货,则不用购买。
7.1本产品为《个人综合保障计划》,保障配送员在配送服务过程中发生的: 1)意外身故或伤残,每人赔偿限额人民币20万元; 2)猝死,每人赔偿限额人民币10万元; 3)意外医疗费用,每人赔偿限额人民币2万元; 4)第三者责任,被保险人在驾驶保险合同中载明类型的非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以及被保险人因过失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20万元;
7.2 投保年龄:被保险人即配送员年龄需为18-65岁(含),投保人同被保险人;
7.3保险期间:为配送员当日首单取货成功时起至当日24时止,且仅保障配送期间(配送期间指取货成功时起至妥投时止)。但当日末单送达时间超过当日24时的,保险期间顺延至该单妥投时止,最长不超过36小时,且次日首单取货时必须重新购买保险。取货及妥投时间以“同城配”平台系统时间为准;
7.4 免赔:本产品所有险种均不设免赔;
7.5体检健康告知:无需体检,无需提供健康告知书;
7.6本产品的保险人为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安保险”);
7.7适用保险条款及特别约定:《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众安备-意外伤害【2014】主9号)》、《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猝死条款(众安备-健康【2014】附2号)》、《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条款(B款)(众安备-意外伤害【2014】附6号)》、个人综合责任险适用《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众安备-责任【2015】主66号》;点击阅读条保险款及特别约定;
7.8投保人确认投保前已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和同意接受本《投保须知》和保障方案对应的保险条款,尤其是对其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保险金申请与给付等);
7.9网上投保为您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10如您需咨询保险产品其他相关事宜,请拨打客服热线:400-999-9595或400-699-1872进行咨询;
7.11本投保须知未尽或与保险协议相悖之处以保险协议为准。
八、知识产权
在使用平台服务过程中,用户在此确认:
8.1您通过平台发布、上传的所有内容拥有合法权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肖像权、隐私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合法权利及其他合同权利。
8.2您通过平台发布、上传的任何内容,您授予平台非独家的、可转授权的、免费的许可使用权利,并可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改写、改编、发行、翻译、创造衍生性内容及/或可以将前述部分或全部内容加以传播、表演、展示,及/或可以将前述部分或全部内容放入任何现在已知和未来开发出的以任何形式、媒体或科技承载的作品当中。您在使用平台服务过程中形成的信息归您与平台共有。
8.3平台向您提供的服务含有受到相关知识产权及其他法律保护的专有保密资料或信息,亦可能受到著作权、商标、专利等相关法律的保护。未经平台或相关权利人书面授权,您不得修改、出售、传播部分或全部该等信息,或加以制作衍生服务或软件,或通过进行还原工程、反向组译及其他方式破译原代码。
九、违约责任
9.1如您涉嫌违反有关法律或者本协议之约定,使顺丰益众或顺丰益众的关联公司遭受任何损失,或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受到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您应当赔偿顺丰益众因此遭受的损失及/或发生的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等。
9.2如您的行为使顺丰益众或其关联公司遭受第三人主张权利,顺丰益众或其关联公司可在对第三人承担金钱给付等义务后就全部损失向您追偿。
十、争议处理
如双方就本协议条款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协议的效力
11.1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平台规则以及平台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发布并依法通知您的各类规则、操作流程。上述文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2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11.3您通过网络页面、移动APP客户端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与顺丰益众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本协议自您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之时起生效。
10.4顺丰益众可修改本协议或各类规则、操作流程,如本协议有任何变更,顺丰益众将在网站或移动APP客户端内以公示形式通知您。修改后的协议条款及规则公示生效后,成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如您继续登录或使用平台的,即视为您已阅读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及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