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车险保」在此特别提醒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用户服务协议》(下称“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特别是免责条款、对用户的权利限制的条款、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

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使用「e车险保」提供的软件和服务,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及法律责任应由监护人承担。

一.总则

1.1

本协议为您(即用户)与成都中通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e车险保」)就「e车险保」软件(包括PC端及APP)所提供的服务达成的协议。

1.2

您可以选择同意或者不同意本协议。除非您同意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下载、安装、登陆、显示、运行、升级「e车险保」软件及接受相关服务。您的下载、安装、登陆、运行、升级等行为表明您自愿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未能认真阅读本协议等)作为纠纷抗辩理由。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中的条款,请不要安装或使用「e车险保」软件。

1.3

本协议可由「e车险保」随时更新,更新后的协议条款一旦公布即代替原来的协议条款,不再另行单独通知。您可重新下载安装「e车险保」软件或到网站查阅最新版协议条款。在「e车险保」修改《协议》条款后,如果您不接受修改后的条款,请立即停止使用「e车险保」提供的软件和服务,如果您继续使用将被视为您已接受了修改后的协议。

1.4

本协议针对某些具体服务所约定的管理办法、公告、重要提示、指引、说明等均为本协议的补充内容,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具有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接受本协议即视为您自愿接受以上管理办法、公告、重要提示、指引、说明等并受其约束;否则请您立即停止使用「e车险保」提供的软件和服务。

二、「e车险保」权利

2.1

「e车险保」拥有向用户提供内容服务的APP应用程序及其服务器端、最终客户端程序、文档(包括上述内容的升级和改进版本)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及其他重要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2.1.1

「e车险保」软件及其他相关物品的著作权、名称权、商标权以及由其派生的各项权利;

2.1.2

「e车险保」向用户提供服务过程中所产生并存储于「e车险保」系统中的任何数据的所有权;

2.1.3

用户在使用「e车险保」过程中产生的电子文档、图片、文字、色彩、照片、用户界面等可以单独使用的元素,以及由其形成的截屏、录音、录像等衍生品的各项权利;

2.1.4

「e车险保」中的电子文档、数据库、文字、图示、图标、图片、程序、照片、色彩、音乐、版面设计、界面设计等可从作品中单独使用的作品元素的著作权、名称权、商标权以及由其派生的各项权利。

2.2

未经「e车险保」书面同意,用户以任何营利性、非营利性或损害「e车险保」利益的目的实施以下几种行为的,「e车险保」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给「e车险保」造成经济或名誉上损失的,「e车险保」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另行要求赔偿,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e车险保」将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2.1

制作线下衍生品的行为;

2.2.2

利用系统漏洞侵犯「e车险保」利益的行为;

2.2.3

利用技术手段破坏软件系统或者服务器的行为;

2.2.4

进行编译、反编译等方式破解该软件作品的行为;

2.2.5

其他严重侵犯「e车险保」知识产权的行为。

2.3

「e车险保」可与其合作第三方共享用户信息数据,但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2.4

注册并实名认证且上传了身份证件的用户,用户信息将会自动备案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成为保险经纪人。

2.4.1

保险经纪人说明: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或个人。(注:包括保险经纪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或业务人员。)

三、用户基本权利和责任

3.1

用户享有由「e车险保」提供的各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线上优惠、「e车险保」活动、网上论坛等,但「e车险保」有权根据市场变化,对提供的各种服务随时做出调整。

3.2

用户不得为商业运营目的安装、使用、运行「e车险保」软件,不可以对「e车险保」软件或「e车险保」软件运行过程中释放到任何计算机终端内存中的数据及该软件运行过程中客户端与服务器端的交互数据进行复制、更改、修改、挂接运行或创作任何衍生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截屏、插件、外挂或非经授权的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e车险保」软件和相关系统。

3.3

用户同意并授权「e车险保」与其合作第三方共享自己的信息数据。

3.4

用户在线购买「e车险保」服务并支付至固定账号后、至保险合同自然终止前,如因用户主观原因发生商业险全部或部分退保情况的,需及时联系「e车险保」客服并确认退保金额,「e车险保」有权要求用户返还未到期服务对应的礼品或等值现金,具体执行如下:

3.4.1

加油卡应退还金额=加油卡现金价值*未到期责任天数/365;

3.4.2

自退保生效之日起,系统自动收回尚未使用的洗车红包;

3.4.3

保养红包如果尚未使用,系统自动回收;如果已经使用了,需要退还金额=保养红包现金价值*未到期责任天数/365。

3.5

如因用户主观原因拒不履行上述义务,「e车险保」有权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3.6

用户认为自己在购买「e车险保」服务产品过程中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根据相应法律法规进行申诉和诉讼。

3.7

用户有权对「e车险保」的管理和服务提出批评、意见、建议,有权就客户服务相关工作向客服提出咨询。

3.8

用户在使用「e车险保」软件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中通信通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并自行承担因个人原因引起的直接或间接法律责任。

3.9

「e车险保」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上网设备及所需的费用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四、用户账号

4.1

账号注册

4.1.1

「e车险保」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需要用户以真实身份注册成为「e车险保」用户,用户应提供真实身份信息进行注册并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身份资料信息真实、完整、有效,并依据法律规定和本条款约定对所提供的信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1.2

账号和昵称注册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要求,不得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和不文明、不健康用语注册;

4.1.3

用户以真实身份注册成为「e车险保」用户后,可根据需要修改所提供的个人身份资料信息,但必须保证修改后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

4.1.4

账户所有权归属于「e车险保」,用户享有该账户在平台运营期间的使用权。

4.2

用户账号使用与保管

4.2.1

「e车险保」有权审查用户注册所提供的身份信息是否真实、有效,并应积极地采取必要技术与有效管理等合理措施保障用户账号的安全、有效;用户有义务妥善保管其账号及密码,并根据「e车险保」的要求正确、安全地使用其账号及密码。因黑客行为或用户保管疏忽等非「e车险保」过错导致账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的,「e车险保」不承担任何责任;

4.2.2

用户对登录后所持账号产生的行为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

4.2.3

用户发现其账号或密码被他人非法使用或有使用异常的情况的,应及时根据「e车险保」公布的账号申述规则通知「e车险保」,并有权通知「e车险保」采取措施暂停该账号的登录和使用;

4.2.4

「e车险保」根据用户的通知采取措施暂停用户账号的登录和使用的,「e车险保」有权要求用户提供并核实与其注册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用户没有提供其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用户提供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不一致的,「e车险保」有权拒绝用户上述请求。

五、用户信息保护

5.1

「e车险保」将保护用户提供的有效个人信息数据的安全。不随意对外向其他第三方提供、公开或共享用户注册资料中的姓名、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个人身份信息,但下列情况除外:

5.1.1

共享给「e车险保」的合作第三方;

5.1.2

有关法律要求披露的;

5.1.3

用户或用户监护人授权披露的;

5.1.4

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基于法定程序要求提供的;

5.1.5

「e车险保」为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而披露。

六、服务的中止与终止

6.1

用户实施或有重大可能实施以下行为的,「e车险保」有权中止对其部分或全部服务,中止提供服务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暂停对该账号的登录和使用:

6.1.1

提供虚假注册身份信息的行为;

6.1.2

发布不道德信息、广告、言论、辱骂骚扰他人,扰乱正常的平台秩序的行为;

6.1.3

实施违反本协议和相关规定、管理办法、公告、重要提示,对「e车险保」和其他用户利益造成损害的其他行为。

6.2

用户实施或有重大可能实施以下不正当行为的,「e车险保」有权终止对用户提供服务,终止提供服务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永久性的删除该账号、发表的帖子、留言、将非法所得的服务清零:

6.2.1

发布违法信息、严重违背社会公德、以及其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行为;

6.2.2

用非法手段盗取其他用户账号和的行为;

6.2.3

使用「e车险保」软件传播非法信息、木马病毒、外挂软件等的行为;

6.2.4

利用恶意手段不当得利,严重侵犯「e车险保」利益的行为;

6.2.5

发布不道德信息、广告、言论、辱骂骚扰他人,严重扰乱正常的平台秩序的行为;

6.2.6

实施违反本协议和相关规定、管理办法、公告、重要提示,对「e车险保」和其他用户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其他行为。

6.3

本协议中未涉及到的禁止或限制性行为及处罚规则,由e车险宝针对具体服务制定相关规定、管理办法、公告、重要提示、指引、说明等,视为本协议之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具有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接受本协议即视为用户自愿接受相关规定、管理办法、公告、重要提示、指引、说明等并受其约束。

七、免责条款

7.1

用户车辆的保险理赔及保险公司提供的增值服务,由相应保险公司负责,「e车险保」不承担任何责任。

7.2

用户确认,其知悉「e车险保」软件所有功能及「e车险保」为实现软件及服务所进行的必要操作,其根据自身需求自愿选择使用「e车险保」相关服务,因此存在的风险和一切后果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e车险保」不承担任何责任。可能出现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7.2.1

用户因其个人原因造成账号资料保管不妥而导致个人信息数据被他人泄露造成损失;

7.2.2

用户因除本协议规则行为外的其他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或给他人造成损失的;

7.2.3

用户因违反本协议6.1、6.2条款而被「e车险保」采取处罚措施所产生的一切损失;

7.3

基于网络环境的特殊性,「e车险保」不担保对用户限制性行为和禁止性行为的判断的准确性,用户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e车险保」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可按「e车险保」相关规定进行申诉解决。

7.4

基于网络环境的复杂性,「e车险保」不担保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保证各项服务不会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也不作担保。因网络安全、网络故障问题和其他用户的非法行为给用户造成的损失,「e车险保」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以及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加以解决。协商解决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九、其他条款

9.1

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9.2

「e车险保」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对本协议拥有解释权与修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