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的同意书

江苏车里车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业务管理系统需要收集与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规,特告知如下。 请仔细阅读并理解本文件全部内容之后,决定是否同意并使用本公司业务管理系统的各项服务;如果您仍决定使用本公司业务管理系统的各项服务,则视为您同意执行本同意书。

第1条 定义

1.1用户:使用本公司业务管理系统的自然人。

1.2本公司:运营及管理业务管理系统的开发、运营服务提供方。

1.3业务管理系统:需要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本公司业务管理系统,包含但不限于ERP、教学类APP、购买系统、约课系统等。该系统的功能范围可能不断扩展、调整。

1.4个人信息:指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身份的各种信息,包括与确定自然人相关的生物特征、位置、行为等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个人账号信息、住址、手机号码、电话号码、人脸特征信息、指纹、虹膜等。

第2条 个人信息的内容和目的

2.1个人信息内容

见1.4条

2.2收集/利用目的

(1)识别个人信息主体。

(2)传达合同签订的主要事项。

(3)提供与产品和服务相关的咨询或邀请,提供用户有利的信息,处理用户投诉等争议。

(4)履行提供的产品/服务并对产品/服务受惠人进行身份效验。

(5)为了业务/服务系统正常运营,提高业务效率,与业务/服务系统相关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需通过网络专线或其它正规渠道传送到本公司合作的正规机构的对应业务管理系统。

(6)目的是为了正常的运营业务管理系统,其中包括但不限于ERP、教学类APP、购买系统、约课系统等,需依赖于用户个人信息才能正常运行的系统。

(7)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个人账号、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等通过合法途径收集的个人信息。

2.3个人信息手机最小化

本公司不收集超出个人信息必须范围的个人敏感信息,例如:财产、生活隐私等个人敏感信息。如确有正当业务需要,应经用户同意后进行最小化的收集和存储。

2.4用户享有对个人信息的访问、更正、删除个人信息、注销账户等权利。

2.5本公司收集的个人信息不会用于直接商业营销。

第3条 个人信息的储存和使用时间

3.1本公司与用户建立服务关系,且用户未注销其账户终止本公司提供的服务期间。

3.2从个人信息收集日开始一直到服务供需关系终止为止。

3.3本公司获取的个人所有信息,除了以上提及的收集/使用目的或法律规定的使用目的以外,不会用于其它用途。依据相关法规,如无正当的理由继续保存个人信息,或者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目的已经达成,本公司会即时删除相关个人信息。用户如要求删除个人信息,且相关法规规定不要求保存此类个人信息时,自接收到用户删除要求后,本公司会及时删除所有个人信息。

第4 条 拒绝同意权利

4.1用户可拒绝接受收集和利用个人信息,但因此而无法实现与本公司的正常业务往来,甚至导致合同/服务无法正常履行的,所带来的负面后果由用户承担,请审慎留意。

4.2用户同意签署此同意书,即表示已仔细阅读并理解以上所有事项,同意相关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

第5条 同意书效力与变更

5.1本同意书从用户同意之日起开始生效。

如本同意书签署之前,用户已经使用本公司业务管理系统的,则本同意书的签署同时视为对之前已经发生的个人信息收集与使用的同意。

5.2本公司保留运营或者营业上有重要原因时,对本同意书进行修改的权利。但即使修改也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其相关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修订。

5.3如对本同意书进行修订,本公司将提前至少7天将修订内容、实施时间公布在公司业务管理系统首页。

5.4用户有权利拒绝同意修订。在用户拒绝同意修订的情况下,本公司有权利终止相关服务,禁止用户登录。

第6条 争议的解决与联系方式

6.1本同意书的订立、执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如双方就本同意书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3本公司保留对同意书的解释和修改权利。

6.4本公司未行使本协议的任何权利或规定,不构成对前述权利之放弃。

6.5如本同意书中的任何条款完全或部分无效,本同意书的其余条款仍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第7 条 附则

7.1本同意书可通过纸质签署,亦可通过用户登录点击确认/登陆勾选确认等方式签署,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