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角秀观演记协议
用户在使用独角秀观演记服务前 ,请务必认真阅读本协议所述条款,以便您合理合法使用本服务。《独角秀观演记协议》为《独角秀用户服务协议》的一部分,如果您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标识异议,您可以选择不使用独角秀观演记服务。一旦您选择使用观演记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进入独角秀网站、APP等各类产品或服务,阅读观演记、发布观演记、编辑观演记、发表相关评论等,则视为您已阅读并自愿遵守本协议。
1. 观演记服务基本原则
1.1独角秀观演记服务是Paomi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Paomi文化)向用户提供的信息发布和存储空间,为用户提供观演记发布、分享、讨论、交流的平台。
1.2用户仅可在独角秀许可的范围内使用独角秀观演记服务,该等许可是有限、针对具体用户本人、不可转让的使用权,独角秀观演记服务的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均属于Paomi文化。
1.3 独角秀公司将不时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该等修改一经在独角秀服务平台发布即生效。
2.观演记使用准则
2.1用户享有言论自由。
2.2用户不得以发布独角秀观演记的方式侵权,其言行不得违反《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不得在独角秀观演记服务中发布、传播或以其它方式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12)含有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13)试图通过游记服务进行的任何不利于独角秀的行为。
2.2用户禁止利用独角秀观演记服务发布如下内容:
1)含有色情、暴力、恐怖、不文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详细描写性器官、性行为和性心理,传播色情图片或其他色情内容,详细描写暴力行为过程和身心体验,详细描写恐怖事件和主观感受,引诱他人见面发生性关系或卖淫,雇佣、引诱他人从事暴力活动,恐吓他人,提供符合上述特点的链接等;
2)含有人身攻击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诽谤他人,散布虚假信息,侵犯他人肖像权、隐私权等其他合法权益,用粗言秽语侮辱他人,造成身心伤害,损害社会团体或组织的名誉,提供符合上述特点的链接等;
3)含有违规或未经独角秀允许的广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含带有任何网络兼职、非真实性中奖信息的内容,包含带有任何职称代办、办证刻章、代写论文以及售卖考试答案等信息的内容,包含任何银行卡代办、买卖发票、非法彩票等信息的内容,以及未经独角秀允许的具有广告性质或广告嫌疑的词条、文字、图片或链接等;
4)含有违背伦理道德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含违反社会公共道德的内容,宣扬颓废、消极的人生观,劝诱自杀,描写自杀方法和过程,歧视和贬低弱势群体,如残疾、老龄和经济状况较差等,教授侵犯他人权益的方法,如黑客、诈骗等,宣传或劝诱不伦恋情、乱伦等违反伦常的行为,包含其他可能导致他人反感或不快内容的,提供符合上述特点的链接等;
5)其他侵权、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公序良俗,需要加以禁止的内容。
2.3凡符合上述任何情况的观演记,独角秀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删除观演记、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独角秀)以减轻用户不当行为造成的影响。
3. 知识产权保护及声明
3.1 独角秀观演记服务是为用户提供观演体验记录与分享的平台,独家秀尊重并鼓励用户输出原创内容,同时我们也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这是独角秀运营工作的要务之一。
3.2 权利声明
1)用户在独角秀发布的原创观演记作品的著作权归用户所有。
2)用户不得侵犯包括他人的著作权在内的知识产权以及其他权利。
3)独角秀提供的网络服务中包含的标识、版面设计、排版方式、文本、图片、图形等均受著作权、商标权及其它法律保护,未经相关权利人(含独角秀及其他原始权利人)同意,上述内容均不得在任何平台被直接或间接发布、使用、出于发布或使用目的的改写或再发行,或被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
4)为促进信息分享,用户将观演记除署名权之外的所有著作权利统一非排他的授予独角秀,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可由著作权人转让的其他权益,该等授权覆盖独角秀现已提供的服务以及未来任何时候提供的服务。非排他的授权意味着用户仍可将上述权利授权给其他第三方或由用户自己使用。
5)如用户希望独角秀停止使用或停止以某种方式使用其游记作品,用户可以向独角秀发出书面通知。
6)针对独角秀观演记,任何人未经独角秀事先许可,禁止使用任何机器人、蜘蛛、其他自动设备,或手动程序来监视或复制独角秀网页或其所包含的任何内容。否则,独角秀有权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独角秀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呼吁用户也要同样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若您认为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被侵犯,可依法向独角秀官方微信号(dujiaoxiushow)发出书面权利主张。独角秀在审核后,有权在通知相应发布用户后删除相关内容,并依法保留相关数据。如果权利主张的陈述失实,权利主张者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
8)本协议已经构成《著作权法》所规定的书面协议,其效力及于用户在独角秀发布的任何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内容,无论该内容形成于本协议签订前还是本协议签订后。
4. 具体违规行为界定及相应处罚措施
4.1 禁止在用户名、个人资料、评论、观演记中发布含有广告销售的内容。
4.2广告销售内容的定义:
1)含有具体淘宝店铺、微店等网店广告信息,以求达到推广、销售、盈利等目的;
2)含有官方描述、官方链接等软文广告信息;
3)含欺骗性内容、伪造经历、冒充他人等广告信息;
4)多个帐号互相配合发布包含广告信息的内容
4.3广告销售内容的处罚措施:如证实含有广告销售内容或有广告销售内容嫌疑,将采取包括删除修改内容、限制内容发布和限制用户使用独角秀部分服务等处理措施。对于多个账号配合发布广告,将采取包括修改内容和限制用户使用独角秀部分服务等处理措施。
4.4关于公开内容的利益相关性:
1)根据《新广告法》第十四条,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
2)分享的内容存在利益相关性,例如品牌宣传、品牌赠送、品牌邀请试用、品牌签约、特邀撰写内容等,需要在观演记内容中公开说明。如发现任何有广告嫌疑但没有公开利益相关性的,将采取包括删除修改内容、限制内容发布和限制用户使用独角秀部分服务等处理措施。
4.5禁止在用户名、头像、个人资料、评论、观演记中含有社交账号信息:含有微信、QQ、微博,instagram、手机号等账号信息,及以二维码形式出现的账号信息。如证实含有社交账号信息,将采取包括删除修改内容、限制内容发布和限制用户使用独角秀部分服务等处理措施。
4.6禁止在用户名、个人资料、评论、观演记中出现不友善行为。
1)不友善行为的定义:含有轻蔑、嘲讽、挑衅、羞辱、谩骂、歧视、威胁等不友善内容; 干扰用户判断、骚扰他人、仇恨言论,以及恶意引战的行为;骇人视听、令人感到不安、难受甚至严重不适的内容,以求达到令人震惊的目的的行为;一切对网站的运营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行为。
2)不友善行为的处罚措施:如证实是不友善行为,将采取包括删除修改内容、限制内容发布和限制用户使用独角秀部分服务等处理措施。
4.7禁止在用户名、个人资料、评论、观演记中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具体定义及处罚措施见本协议第二款“观演记使用原则”之相关内容。
5.申诉反馈流程
如果用户对基于本规范做出的处理有任何异议,可以通过联系独角秀的官方微信号:dujiaoxiushow进行反馈。